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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2018-11-07 12:59: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凝聚多方合力

建章立制促长效

防范和严查虚假诉讼,需要的不仅是检察院一家独唱,还要通过多方的协调推进。对外方面,龙岩市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相关行政部门会签文件,形成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合力。对内方面,龙岩市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基层院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督促指导,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发挥办案“龙头”作用,推动基层院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长汀县检察院查办黄某某与陈某某虚假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由于案件查处难度较大,龙岩市检察院派员参与办案,最终使案件得以突破。长汀县检察院以“当事人提交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导致案件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为由向长汀法院发出检察建议。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连城县人民法院管辖。2017年9月29日,连城法院裁定原判所依据的主要证据系伪造,遂撤销原裁定。长汀县公安机关对陈某某等人立案侦查。

在继续加强传统案源挖掘渠道的基础上,龙岩市检察院还制定并印发了《龙岩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参考意见》,对虚假诉讼案源发现渠道及办法、调查核实权在虚假诉讼查处中的运用原则、虚假诉讼案件查办操作程序与期限、虚假诉讼案涉及罪名等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真正织密虚假诉讼“过滤网”,对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亮红灯”,形成严厉打击不放松的“检察之力”。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