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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思想 打造新品牌

2018-11-08 08:43: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用“脚步”丈量文明

“截至今年1月,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辖区国道4公里处的12家煤场和煤炭加工企业全部搬迁,并连续保持258天没有原煤粉尘污染记录。”今年3月份,三明市检察院生态处检察官再次实地查看富兴堡辖区煤场治理最新进展时说道。

原来,随着三明城市发展南扩,富兴堡辖区国道4公里处的12家煤场和煤炭加工企业加工及运输产生的粉尘污染和企业废水无序排放,严重影响市区空气质量,妨害周边居民日常生活起居,当地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将整治任务交给三明市检察院。该院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12家煤场存在未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或逾期的临时用地未办理续期手续、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违规事实,随即迅速向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份,并同步跟进后续治理情况。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生态处检察官多次走访实地调查并组织辖区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环保、国土、水利、城管等十个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为期近一个月集中整治活动,促使这个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创建文明单位,不仅是在检察文化建设上,更应体现在工作中,通过尽职尽责的检察监督,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介绍,自2015年8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69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9件。今年6月,三明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关注公共利益的同时,三明检察人更关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近年来,以开展各项专项活动为抓手,该院持续加大对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共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

塑“精英”彰显文明

青年强则检察事业强,青年兴则检察事业兴,在文明创建的征途上,青年检察官的“能量”不可小觑。如今,三明市检察院80后、90后干警已成为中坚力量,如何定制符合他们成长、成才规律的发展路径成为该院党组考虑的头等大事。

该院连续19年坚持不懈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抓住一个重点,利用春节后上班的第一时间,开展为期一周的春季队伍集中整训,组织干警集体“充电”,帮助干警收心归位,强化纪律意识,提振队伍精气神。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教育培训新要求,该院着眼“线上+线下”,创新打造“小课堂+小课题+云课堂”教育培训体系,探索“2+1”检校协作培养机制,推动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和理论水平养成。2013年以来,25名青年干警获得省级以上“业务标兵”“技能尖子”“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论坛和征文活动中获奖。

强化监督传播文明,规范司法体现文明。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从着装规范、言行仪态、文书制作及案件定性等方面严把干警办案质效,塑优检察形象,并在全市检察机关评定“十佳办案标兵”、“优秀办案能手”,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全国文明单位”不只是一个梦想的实现,更是一段新征程的开启。三明市检察院将继续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融入服务发展、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工作大局,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发力、扎实推进,让群众更加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温暖阳光。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李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