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清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2018-11-08 12:49: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和25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10月31日下午,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德发、林风父子等37人和被告单位福清永利矿业有限公司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滥伐林木等14项罪名一案。林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德发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单位福清永利矿业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林氏父子林德发、林风陆续网罗福清市北林村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林德发、林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放火、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非法攫取财富。

同时,该组织还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为其在矿业开采、林木采伐等方面获得便利,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天,福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200余人旁听了宣判。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