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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龙:水中救人“专业户”

2018-11-16 11:39: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他是光泽西关一带的“浪里白条”,也是县公安局首位被记一等功的民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6日讯  今年4月初,光泽县公安局副局长乐龙冒着生命危险在急流中勇救4名溺水男孩(详见本报4月11日2版报道)。经公安部批准,乐龙被荣记个人一等功,成为光泽县公安局第一位被记一等功的民警。日前,记者再次来到光泽县公安局,谈及救人的事迹时,他诚恳地说:“救人要紧!绝不能让少年鲜活的生命在一名警察面前消失。”

除此之外,乐龙救人的事迹还有不少,每次他都能化险为夷、成功解救。

前几年,光泽县境内大雨如注。时任鸾凤派出所所长的乐龙接到报警称,辖区大洋村有2名小孩被洪水困在河中的沙洲上,请求救援。

接警后,乐龙与所里另一位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此时,山洪汹涌而下,河中露出的一小块沙洲上,被困的两个孩子惊恐万分;岸上,被困孩子的父母更是焦急万分,见民警来了,赶紧冲过去抓住他们的手说:“快救救我的孩子,救救我的孩子吧! ”

大雨还在倾泻,洪水还在猛涨,眼看沙洲即将被洪水淹没,如不在最短时间内救出孩子,后果不堪设想。乐龙顾不上脱去身上的衣服,毅然冲向洪峰浪谷,游到了沙洲上。他一方面稳定孩子的情绪,另一方面寻找脱困的办法,并请求增援。为确保孩子安全,他将保险带绑在孩子的腰上,与对岸增援民警密切配合,仅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顺利在洪峰到达之前,把被围困的两个孩子安全营救上岸。

乐龙从小就生长在城西河边,练就了一身好水性,是光泽西关一带的“浪里白条”,被当地被群众称作水中救人“专业户”。近年来,公安队伍大练兵抓得紧,乐龙以身作则、坚持锻炼,练就了过硬的本领。按乐龙的话说:“救人时不但要有能力,还要勇为、智为,这样才能保证对方和自己的安全。”

从警30多年,乐龙历任派出所所长、国保大队长、治安大队长,曾荣获“2008年全国公安机关奥运治安保卫攻坚战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至2011年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三等功;2010年被省公安厅批准授予“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获“全市公安机关管理创新战役先进个人”荣誉。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林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