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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江畔不再出现污染源

2018-11-29 15:32: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化一家之力为多方合力,

对涉嫌污染环境的违建企业“把脉问诊开方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陈道平再一次到闽江南港乌龙江畔回访,曾经占河道违建的水泥搅拌站已拆除整改到位。没有人知道乌龙江畔何时出现了高高的水泥搅拌站,只知道它带来的困扰一直存在:不断扩张的面积、持续被侵占的河道以及随时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所幸,经过一场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这一切最终止步。

今年2月初,仓山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国柱搅拌站、利嘉搅拌站、吴山石子加工厂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环评手续且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闽江南港(乌龙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违法生产,违规将生产废水通过私设的排污口直排乌龙江,阻碍乌龙江北岸行洪的同时严重破坏乌龙江生态环境。

仓山区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前圆桌会议

检察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早在2016年10月,仓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就曾以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立搅拌站、阻碍乌龙江北岸行洪为由,发出《强制清除行洪障碍通知书》。2017年5月,仓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再次向涉案企业发出《强制清除行洪障碍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然而,国柱搅拌站、利嘉搅拌站、吴山石子加工厂等3家企业至今仍未搬迁,违法生产仍在进行,周围百姓苦不堪言。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今年2月14日,仓山区检察院向仓山区农林水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3家企业违章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厂房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责令停止或纠正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拆除,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收入等法定职责。对3家企业违章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责令限期拆除,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等法定职责。

距第一次发出检察建议过去一个月,整改效果如何?3月12日,仓山区农林水局回复称已对3家企业排污口的相关设施进行拆除和堵封,并于4月11日约谈3家企业主,要求3家企业在4月18日前停产并腾空厂房。截至整改期限,国柱搅拌站、利嘉搅拌站虽已基本停产,但3家企业均未搬迁。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其中两家企业均表示愿意配合政府整改,但因库存备料较多且大型设备多,导致无法在期限内搬离。”陈道平告诉记者,由于涉案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起来难度较大,仅凭农林水局一家之力难以整改到位。

仓山区检察院驻河长办与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城管局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未按期拆除搬离的两家企业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了解到行政执法部门的难处,在仓山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仓山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将涉嫌违建的企业、涉及此事的所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人大、法制办等部门请来,大家坐到一张桌子前“把脉问诊开方子”。

会上,与会各方对仓山区农林水局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商讨,并对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分工,企业代表也表态要配合行政机关进行整改。

随即,根据仓山区政府统一部署,由仓山区河长办牵头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城管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利嘉搅拌站、吴山石子加工厂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邀请仓山区检察院全程监督。此次执法拆除利嘉搅拌站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等违建建筑约800平方米,彻底拆除吴山石子加工厂厂房及传送带等主要设备。至此,拆违工作圆满完成。

对于百姓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一场诉前圆桌会议,化一家之力为多方合力,守护了百姓的绿水青山。“相比直接提起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将许多法律问题解决在诉讼之前,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效率、将矛盾化解在初期。”陈道平说。

(本报记者 吴怡星 通讯员 付东滨 陈敏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