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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

2018-11-29 15:43: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就仓山首起涉恶“套路贷”案发表意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11月23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世如首次列席,就审判委员会所讨论的仓山区首起涉恶“套路贷”案件发表意见。

会上,吴世如针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发表法律意见,指出该案中以被告人肖某某、赵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的幌子,结伙或者合作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应依法予以定罪量刑。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判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对统一法律适用、强化检法两院配合与制约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仓山区检法两家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确保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常态化,促进诉审关系良性互动,实现多赢共赢。

(林若斯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