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为台胞台企提供法治保障
强协作 勤互动 护权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为台企、台胞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是我们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的举措。”近日,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舟介绍道。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细化工作措施,确确实实让台企、台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精心部署 加强协作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意见》下发后,该院就把开展学习该意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该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涉台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侦监、公诉、民行、生态、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定公诉部一名干警担任涉台检察工作联络员,做到涉台检察工作有部署、有组织、有落实。 同时,该院主动走访涉台职能部门,密切与台湾检察官、学者的沟通联系,加强协作和了解。 2018年9月,姚舟和该院公诉部干警骆志峰、谢文强等三人参加“2018年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会上,姚舟作为与谈人参与点评, 通过参加此次会议,与台湾检察官及法学专家的充分交流,深入了解台湾地区刑事司法实践及法律规定,对比借鉴两岸对于捕诉模式、羁押措施及证据规则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加大宣传 强化互动 2018年8月,该院法制宣传小分队到辖区台资企业宣传惠台政策,开展法律咨询,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这是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涉台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侵犯台胞台企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涉台巡回检察工作,主动联系台胞企业,强化台胞台企司法保障举措之一。 该院还组织干警走访台资企业集中的莆田高新区,与高新区共同联合设立检察工作室,探索建立纠纷预防、争端解决和维权运行机制,零距离为台资企业提供检察服务,切实保障台胞合法权益。 此外,该院通过微信、宣传栏、微博、以案释法等方式做好向辖区内企业宣传、解读《意见》的工作,让企业、企业家了解《意见》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争取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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