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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法院为63名民工追讨经济补偿金

2018-12-12 10:31: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2日讯   近日,明溪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63名农民工集体追讨140万余元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

据了解,福建省某电力集团(三明)发电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被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查封拍卖,曹某某等63名农民工被拖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40余万元,严重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生活。12月4日,63名农民工来到明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希望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待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联系福建省某电力集团(三明)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过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公司方委托罗某某参加调解。

12月7日,调解法官查清事实后深入沙溪、梓口坊等乡村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努力,曹某某等63名农民工与公司方就经济补偿金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决定现场办公,当即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为保证农民工能顺利拿到被拖欠的经济补偿金,法官在调解后又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法院联系沟通,对方同意由明溪法院出具协助执行函,对63名农民工经济补偿金共计140余万元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至此,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集体追讨经济补偿金纠纷仅3天时间得以圆满解决,案结事了,实现“调”与“诉”的无缝对接。

(本报记者 黄丽青 三明长安网记者 林馨怡 通讯员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