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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根”乡土 创新不止

2018-12-13 11:12: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永泰县人民法院拓展生态司法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3日讯  探索设立全国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推行“1+3”多维生态审判专家智库、“1+X”生态案件“多家会诊”模式……近年来,永泰县人民法院立足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永泰“生态旅游城,人居幸福地”建设,切实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助力打造永泰“中国天然氧吧”,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新了多项生态司法举措。永泰生态司法审判,已然成为全省典型创新项目。

“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引领乡村振兴

“鄢庭长,您看,这座是我们正在修复的白云寨。12月28日庄寨峰会就开幕了,多谢您在前期为我们提供法律服务。”今年11月8日,永泰法院到“乡村复兴论坛·永泰庄寨峰会”主会场白云乡开展“守护古庄寨”送法下乡活动时,白云乡副乡长檀剑熙带领该院生态庭庭长鄢行暖实地查看了正在修复的古庄寨,并介绍古村落的保护进程。

“前期的法律服务让我们在引进民宿等企业,以及庄寨修复、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更多的法律依循,招商引资、处理旅游等矛盾纠纷工作也更为顺畅了。”檀剑熙感慨。

11月8日,永泰法院开展“守护古庄寨”送法下乡活动,法官向当地群众讲解我国《文物保护法》。

今年2月6日,围绕永泰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和庄寨复兴部署,永泰法院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嵩口设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国内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助力举办“中国乡村复兴论坛·永泰庄寨峰会”。

“‘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设立后,我们的生态司法工作重心增加了打击故意损毁文物、损毁古建筑、破坏庄寨周边生态环境等犯罪,并妥善做好古庄寨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涉劳动争议、招商引资、旅游等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为该类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永泰法院分管生态司法工作的副院长林锦灼说,截至目前,永泰未发生一起故意毁损文物、毁损古建筑、破坏庄寨周边生态环境等诉讼案件。

同时,永泰法院加强同该县古村落古庄寨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古村落古庄寨所在乡镇的衔接配合,经常性走访调研,为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提供深度法律服务。通过开展特色普法宣传、座谈研讨、实地调研、问题排查等活动,拓展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联调联动,实现“无缝”对接,共同推进全民守护古村落古庄寨绿色行动。

“科学精细化智囊团”助力特色审判

“该案形成时间跨度长,有一定的处理难度,建议先联合县林业局山林权纠纷调处办、乡镇包村干部到涉案地块进行实地考察……”

“本案涉及被告人数较多,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建议调解为先……”

今年初的一天,永泰法院法官会议室里传出此起彼伏的讨论声。这是该院“生态环境审判合议庭”正在讨论一起涉林纠纷案件。

今年初,温某某手持1982年县政府发放的《自留山证》到永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4名被告停止侵害、退还其被侵占的自留山、清理生长在该自留山上的茶树等作物,并赔偿损失6000元。温某某认为,1982年2月18日,县政府将自留山划给其父亲长期使用,并发放了《自留山证》,确认自留山上的林木和各种林产品永远归个人所有,允许继承。其父去世后,温某某及其母亲继承了该自留山的使用权及山上林木和林产品的所有权。1999年至2008年间,温某某因抢劫罪服刑9年,出狱后发现被告4人种植的茶叶侵占了他的部分自留山,所以向法院起诉。因案件时间跨度长、人数多又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永泰法院决定由“生态环境审判合议庭”审理,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集思广益……

2016年以来,永泰法院聚集专业审判资源,成立了生态环境审判合议庭、水资源保护审判合议庭,将资深、优秀的法官同现有的生态庭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进行难案集中会诊、个案精确指导、统一法律理解适用。“有效实现案件归口管理、专家陪审、专业审判,从而很好地提高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能力和水平。”永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艳芬告诉记者。

2017年9月,该院又出台了《“1+3”多维生态审判专家智库建设实施方案》,以“审判专家库”为核心,建立健全“行业专家库”“调解专家库”“法学专家库”,形成了覆盖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领域的“1+3”多维生态审判专家智库,推进生态环境审判力量的专业化、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