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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12月12日公告

2018-12-13 13:37: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11月28日凌晨3时许,我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夏村附近路段查获涉嫌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车辆“闽AP0701”“豫DE5750”查扣“闽AP0701”车上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10.64吨。请上述被查扣成品油及车辆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6个月内到我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地址:福建省连江县下宫乡可门边防派出所,联系人:李小龙,电话:0591-26431468。

连江县公安局可门边防派出所

2018年12月12日

林涵:

本院受理原告侯清斌与被告林涵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60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林涵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侯清斌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为: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林涵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侯清斌本案律师代理费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郑锋、陈秋琴:

本院受理原告叶开锦与被告华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郑锋、陈秋琴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华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叶开锦借款149.1537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以149.1537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26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华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若欲履行本案债务,须向本院交纳款项);二、驳回叶开锦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吴春发:本院受理原告陈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49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春发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陈伟借款本金6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6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720元,由吴春发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陈丽玉、陈立立、陈倩倩:

本院受理原告黄清辉与被告陈丽玉、陈立立、陈倩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41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邓永忠、杨冬雪: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永忠、杨冬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余咸梁: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咸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13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廖继高:

本院受理原告张少平与被告廖继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430民初1018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30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陈基清:

本院受理原告余正文与被告陈基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430民初1252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30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陈用明:我局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水罚字[2018]第03号、04号)拟分别对你处罚款叁万陆仟叁佰陆拾肆元、叁万元整,共计:陆万陆仟叁佰陆拾肆元。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水罚字[2018]第03号、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水罚字[2018]第03号、04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政府或宁德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13706926808 ? 连先生

福安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腾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2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振源 联系电话:13959187621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246号永鸿城(现鸿源大厦)2#楼406单元

福州腾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朱振源

清算组成员:朱振源、王明宗

2018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350102MA31DUKT05 ?)不慎遗失领购日期为2018年1月8日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类别代码3500164320,起始号码12658506,卷终止号12658520,共计发票张数15张。特此声明。

福州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石上草堂茶庄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9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782600222112),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石上草堂茶庄

2018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惠安正辉货运代理服务部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05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521MA2Y9C4K2A,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惠安正辉货运代理服务部

2018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王明建水产品摊不慎遗失福州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0月13号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02MA2YRLVH6P,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王明建水产品摊

2018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邵南土菜馆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编号:JY23507810010533),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邵南土菜馆

2018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妹气体供应站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5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4MA348DC87K,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妹气体供应站

2018年12月12日

周在锋:

本院受理原告吴成锦与被告周在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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