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罗源县检察院借鉴“枫桥经验”促进息诉服判

2018-12-17 15:56: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7日讯  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题中之义。日前,罗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借鉴“枫桥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院在办理一起强制猥亵刑事申诉案件中,申诉人及其亲属因不服法院判决,情绪激动,要求抗诉。承办人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刑事申诉立案复查条件,但确实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考虑到被申请人认罪态度良好、有和解诚意,遂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促成当事人双方主动息诉服判,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为此,承办人多次去往申诉人家中,通过公开答复、联合调解等形式,以案释法,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为申诉人提供客观中立的法律意见。同时,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认识到观念上的偏差,主动息诉服判。通过调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成功促成申诉人主动息诉服判,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