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法律送到“家门口” 服务暖到人心口

2018-12-20 09:30: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建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今年10月,万安乡公共法律服务站接到村头村村民翁某反映情况称,因与邻居翁某孙发生纠纷后将他头部打伤,而后支付医药费3650元,其余的补偿费用没有支付,双方因此争吵不休。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在一起,然而在现场,双方情绪激动,争吵不休,难以调解。为了更好地调解,调解员将当事人分开,分别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协议。

这起事件的成功调解只是浦城县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目前,浦城县依托司法所设立了1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针对没有独立办公条件的司法所,采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版块方式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方式,设置法律服务窗口。

“县司法局按照‘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咨询功能的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工作站的设置。”浦城县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姚彪华在介绍浦城县推进该项工作建设经验时告诉记者,通过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将法律服务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配备专人负责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入矫登记等相关业务。

据介绍,目前,浦城县已实现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与法律服务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村(社区)以及其他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衔接联动机制,合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打造30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多亏您当日对我们及我儿子的劝说,要不然我儿也不可能有今天的上进。”日前,家住忠信镇上同村的老黄夫妇遇到朱忠林时说到。

朱忠林是上同村公共法律服务室的一名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他得知村民小黄在社区矫正期满后,有悲观情绪,整日窝在家中。在家访期间,朱忠林了解到,小黄曾从师学过做铝合金手艺,但未出师。为此,朱忠林多次对小黄进行劝慰,并与小黄父母商谈相关事宜,让小黄继续学艺日后在开店。

如今,小黄不仅学艺有成,已实现了开铝合金店的愿望。“在各村居(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指引,以法治温情赢得人心。”浦城县司法局基层股工作人员曾咏桑说介绍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便民信箱、法律顾问信息和监督电话,以与群众聊聊法、建立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微信工作群、公共法律服务视频网点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

“此外,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职能,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并对公共法律服务室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通过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所、人民调委会等单位对接,引导群众将信访事项通过调解、诉讼等合理渠道依法依规进行化解,协助把好信访事项第一关。”曾咏桑说。

目前,浦城县300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依托村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综治协管员充实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力量。

(本报记者 周新 汤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