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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一道“检察蓝” 还你一片“生态绿”

2018-12-25 11:36: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平市检察机关积极打造区域生态协作匠心工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5日讯  “南平地处闽、浙、赣三省交界处。近年来,跨区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呈现多发的态势。”

“这类案件普遍存在取证难、打击难、移送难、监管难和诉讼难等问题。”

“另外,在案件办理中,还存在认定犯罪的标准无法统一的问题……”

2018年11月,在宁德市霞浦县召开的全省生态检察工作现场会上,南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涛向与会代表阐释了做好跨区域生态检察司法协作工作的重要性。

浦城县检察院举行三省四地跨区域生态检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为加强与周边省、市、县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合力,共同保护绿水青山,今年8月7日,松溪县检察院、政和县检察院和浙江省庆元县检察院在松溪会签了《关于建立服务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8月21日,武夷山市检察院和江西省铅山县检察院在武夷山会签《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 服务和保障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10月17日,浦城县检察院和浙江省江山市检察院、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检察院、上饶市玉山县检察院在浦城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虽然跨区域生态检察司法协作机制刚建立不久,但是在会签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区域内检察机关共同打击犯罪、护航绿色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及通力协作,目前协作机制已初见成效。

今年,浦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跨省倾倒固废环境污染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除了跨省倾倒固体废物外,在不具备处置资质的情况下,还在其本地境内处置过数量巨大的固体废物。经浦城县检察院及时通报案情,并建议当地环保部门及时排查化工厂的固废流向,通过调查又发现了两起非法处置固废刑事案件,其中嫌疑人刘某在其本地境内非法处置固废2000余吨。目前,该案己由浙江省移送浦城县检察院合并审查起诉。

“对于各成员单位发现的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信息,成员单位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向属地检察机关通报并移送犯罪案件线索,形成打击合力。”浦城县检察院生态科科长陈辉介绍,对跨区域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破坏生态资源类案件,邀请成员单位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指导性意见。

对跨区域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检察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严格执行,其他成员单位积极协作配合,着力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对跨区域的水污染、空气污染等案件,各成员单位积极介入,配合主办单位,依法做好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对跨区域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目前,我市各地在探索创新跨区域生态检察司法协作时,都以基层院为单位,基层院自己与周边县市院联系沟通协作,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会签文件。我们认为设区市院应主动参加、积极融入区域生态检察协作大联盟,只有这样,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才能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功效。”南平市检察院生态处处长李培昌如是说。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林道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