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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交易平台诈骗案

2018-12-29 11:35: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  12月25日,平和县法院宣判一起利用阿里巴巴网站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犯罪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术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冬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2月初起,被告人杨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朱某朋、朱某术、朱某冬利用阿里巴巴1688网站交易平台对该网站部分卖家实施诈骗。实施诈骗过程中,被告人朱某朋、朱某术、朱某冬假扮买家在淘宝上查找信誉度较低的新卖家,谎称欲购买商品,但因被害商家未办理“买家保障服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要求被害商家提供QQ号码配合阿里巴巴客服人员开通“买家保障服务”,成功骗取被害商家的QQ号后,由被告人杨某冒充阿里巴巴客服人员,利用QQ诱骗被害商家通过网络链接网站汇款或者扫描支付二维码交纳保证金。同年3月31日 ,公安机关接到匿名群众举报,查获该诈骗窝点。经查明,该诈骗团伙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计诈骗人民币1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纠集被告人朱某朋、朱某术、朱某冬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累计达人民币152560.66元,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认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蓝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