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龙岩市检察院做好生态检察“延伸、融合、共治”工作

2019-01-04 15:02: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4日讯  日前,龙岩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该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介绍做好“延伸、融合、共治”三篇文章,为“美丽龙岩”建设提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司法保障。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市委“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家园”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司法先行”意识,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初步形成了服务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参与矿山恢复治理“紫金典范”以及新罗“三化一专”工作机制、武平服务林改第一县“五新模式”等品牌经验。首创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被上升为福建生态检察模式,在最高检第十一届《方圆》法治论坛作了交流,并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在全国推广。

同时,该院被福建省检察院确定为福建生态检察示范区。反映近年来龙岩市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题片——《那遍地的山茶花》,荣获最高检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微电影专题片展播活动”优秀奖。2018年,最高检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龙岩视察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对龙岩市生态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18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87件110人,起诉207件303人;办理补植复绿案件22件,发出《生态修复令》4份,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恢复补偿金36万元,补种林木562亩;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7份,相关单位部署专项行动23次,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围绕市委“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家园”决策部署,强化各方协作配合,扩大生态检察工作外延,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