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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实施意见

2019-01-07 12:04: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7日讯  为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打造一流国际营商环境,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涉民营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揭牌成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诉调对接工作室”,聘任陈水湖等12人为诉调对接工作室特邀调解员。

据介绍,双方携手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以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灵活运用诉讼和非诉讼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方式,妥善解决各类涉民营企业纠纷,推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厦门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依法审结财产类民商事案件47602件,标的额364.3亿元;涉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89件,标的额2.05亿元,刑事案件125件;各类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8.7亿元,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权利;发挥破产重整、和解的制度优势,审结破产案件95件,帮助危困企业嘉利得、亲亲服装、科莱益等企业走出生产经营困境。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陈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