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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泉州检察工作亮点纷呈

2019-01-09 15:36: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做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人

迎着朝霞出门,向着灯火归家,对于泉州的百姓来说,这是奋斗最踏实的注脚,也是幸福最美好的样子。为了这一城幸福的灯火,为了每一盏温暖的灯火,泉州全市检察机关的灯火与万家灯火同明。

泉州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检察长带领的涉黑恶案件专办团队,参与严惩村霸、行霸、地痞以及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与公安、法院统一证据指引,起诉涉黑案件113人,依法快捕快诉全省首起侦破的卢某洋等31人涉黑案;起诉“搬霸”“沙霸”等涉恶案件210人。突出“深挖根治”,结合办案向侦查机关、监察机关移送线索227件;发出治根治本检察建议18件,有效促进挤压、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

启动泉州市“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模式

“我们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导向,努力提供更有温度的检察产品,保障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表示。

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服务泉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泉州市检察院探索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启动“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模式,把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要求落实到一线,把公益诉讼工作触角延伸至最基层。

2018年4月20日,泉州市综治办、泉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新湖社区举行“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模式启动仪式,标志着泉州市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大幕全面拉开。

“百日大练兵大比武”暨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笔试)

石狮市检察院依托综治“网格化”,在全市9个镇(街道)、127个村居(社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检察官工作体系,拓宽线索来源,服务主责主业,实现法律监督基层全覆盖。洛江区检察院着手研发 “随手拍”模块,在洛江区检察微信客户端增设“随手拍”功能,网格员及群众均可以通过该功能随时随地上传照片及信息,增加公益诉讼线索来源……

探索“网格化+社区检察官”模式仅是泉州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2018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突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监督移送涉嫌危害食药安全犯罪21人。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帮助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发出167份检察建议,95%获采纳,促成取缔了319家“黑诊所”“黑作坊”、关停各类非法厂家154家,无证行医等一批群众关切问题得到整治。

2018年7月6日上午,泉州市检察院组织鲤城区检察院、丰泽区检察院、晋江市检察院分别于刚落成的“泉州市院检察宣告室”内对3起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宣告。现场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到场参与,对检察宣告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

“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是全市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而进行的有益尝试和探索,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表示。

2018年以来,泉州市两级检察院共对63件案件开展了公开宣告。在宣告的不起诉的案件中,有41起由检察机关促成了刑事和解,被害方全部获得了赔偿,达成刑事谅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泉州市检察机关努力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展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