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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亲清”检商关系 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

2019-01-10 09:36: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访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由福建省委政法委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法治报、福建长安网共同推出的“拥抱法治新时代 踏上平安新征程”主题宣传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大型访谈。我是主持人郑窈。今天受邀来到人民网福建演播室的嘉宾是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您好,高检察长!

高扬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尤其是近日来,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全国主流媒体纷纷对“晋江经验”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引发国人共鸣和热议。泉州检察机关是如何找准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聚焦服务保障大局的?

高扬捷:“晋江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丰富实践、深邃思考和不断探索的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郡县地域之发展洞察国家社稷之全局,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泉州市作为“晋江经验”的策源地,非公经济发达,非公企业“十分天下有其九”。泉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结合党委政府“转型攻坚、聚力跨越”工作主线,自觉当好传承和发扬“晋江经验”的践行者、推动者、保护者,更好地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中流击水,奋楫者为时代先。对照“晋江经验”精神实质,泉州检察机关提出“立足泉州新实际,百舸争流先扬帆”。我们抓住非公企业这一个重点,培植保护理念,细化保护措施,丰富保护方式,探索出“打击+保护”“监督+维权”“服务+预防”的“安商、护商、亲商”之道,出台首份依法容错纠错机制,设立地级市首个金融检察处,设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牵头组建泉州品牌保护联盟,着力构建新型“亲清”检商关系,有效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创业创新。最高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就肯定了泉州检察“亲清护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

主持人:好一个“安商、护商、亲商”之道。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泉州检察“亲清护企”着实是一项浚源涵林、固本强基的有力举措。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高扬捷:好的,主持人。泉州市有一家叫鸿星尔克的上市公司,2015年,鸿星尔克南京分公司称南京分公司的几名员工相互勾结,利用自己负责市场拓展的职务之便,把公司看中的店铺事先租下来,再高价转租给公司,借此赚取高额差价,累计达上百万元。涉案的几名人员,都是公司辛苦培养的年轻骨干,本着惜才的想法,鸿星尔克向检察机关提出:如果这些涉案人员能够真诚悔过,希望检察院能从轻处理。

因此,我们启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涉案人员退赃后,与公司达成刑事和解,从而得到从轻处罚。在为企业挽回上百万损失的同时,我们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鸿星尔克对全国所有店铺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鸿星尔克对此非常重视,经排查整改,仅租金支出部分,一年就省下了3500万元的开支,这些省下了的资金全部回到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渠道建设中。而且,经过全国店铺的修整和店长的廉政勤政培训,去年鸿星尔克店铺销售额增加了4个多亿!同是本市知名体育品牌上市公司的安踏、特步等公司知道了这3500万的故事,纷纷跑到他们公司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