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特大敲诈勒索案
2019-01-10 13:04: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0日讯 近日,由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洪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邵武市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洪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2013年至2018年3月间,被告人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的方法诈取被害人张某某、李某某财物近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此外,被告人洪某某多次编发侮辱短信、到被害人刘某某住处喷涂威胁性文字等方式恐吓他人,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吴涵 邱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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