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1月17日公告
陈长清、夏玉梅、陈长荣、陈长国: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杨绍燕、余深木、吴高东: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王修灿、詹晓芳、赖玉洪、石滨: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刘美顺: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吴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彭康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张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吴木贵: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李玉祥、陈碧英、孙军宁: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蔡和新: 本院受理原告陈明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60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蔡和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陈明登欠款6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欠款本金6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2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如果蔡和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2元,由蔡和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黄雄飞、黄小莉: 原告颜建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裁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61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颜建辉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院(2018)闽0322民初6173号民事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陈志坚、陈国根: 本院受理原告陈立顺诉被告陈志坚、陈国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闽0922民初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50分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郑玉仙: 本院受理原告魏雪梅诉被告郑玉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闽0922民初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杨克铨、郑玉仙: 本院受理原告魏雪梅诉被告杨克铨、郑玉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闽0922民初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王治坚、程碧珠: 本院受理原告林惠香诉被告王治坚、程碧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闽0922民初1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王治坚、程碧珠(又名程碧霞)、王雪英: 本院受理原告魏各强诉被告王治坚、程碧珠、王雪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闽0922民初2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20分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陈龙超: 本院受理原告龚雪花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8:30时在本院网络化对接中心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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