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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促12亩林地补植复绿

2019-01-18 12:40: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近日,永安市检察院联合林业、镇政府等部门来到该市佛仔岬山场,跟踪督查林地补植复绿的情况。只见裸露的荒山荒坡,重新种上了树苗。检察官林永生仔细查看了树苗种植的面积、树苗的棵树及长势。看到昔日被毁林地已复植完毕,检察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检察官缘何到现场督查植树情况?事情的原委还得从一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说起。该院在审查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发现,涉案人员张某为在山场矿区采矿,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底开始雇佣挖掘机在山场对林地进行开挖、平整,毁林面积达到12亩。2018年10月,张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在该案中被毁的林地却未能得到有效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

对此,永安市检察院立即展开公益调查,在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询问周边村民及涉案当事人、走访林业部门等的基础上,依法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被毁的林地。

收到检察建议后,林业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措施积极履职。林业部门向张某下发责令恢复植被通知书的同时,会同检察机关对张某进行法治教育,释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张某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按要求将非法开挖、平整的林地全部种上林木,恢复了被毁坏的所有林地。

该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是永安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据悉,该院紧扣“公益”这个核心,通过摸排调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跟踪回访等方式,突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热切期盼,党委、政府重点整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从而保障绿色发展,推进美丽城市建设。近年来先后督促修复因盗伐、滥发林木或失火毁损的林木60.71亩,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34.98亩,消除污染隐患及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67103亩,促成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非法采砂点25处、取缔非法焚烧煤矸石点16个。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熊平 吴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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