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院与省高院合力化解重点企业涉诉纠纷
法官多方奔走 和解实现多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日前,龙岩中院与省高院合力攻坚,成功调解了林某、陈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铜箔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企业与施工人的共同利益,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各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表示感谢。 工程款产生纠纷 承办人整理数千份原始资料 福建某铜箔公司作为重点企业,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2011年6月,某建设公司中标该铜箔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该建设公司将该项目交由林某、陈某施工。 讼争项目工程于2013年底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已于2014年1月9日前全部交付使用至今。此后,当事人因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2017年6月15日,林某、陈某将某建筑公司、某铜箔公司起诉至龙岩中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龙岩中院案件承办人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历时近1个月时间连续加班加点,将案涉工程的设计图纸、签证单、付款凭证等数千份原始资料逐份经由当事人质证并分类造册,制作移交清单,移交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的造价进行鉴定。同时,为保证鉴定机构工作顺畅、程序合法,案件承办人及审判辅助人员对于需实地勘查、测量的环节严格把关,凡需实地勘查的必与各方当事人共同到场见证,自2018年1月至4月间,多次到场对案涉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测量。 公司正常运营受阻 法官积极争取调解空间 诉讼期间,依原告申请,龙岩中院于2017年7月25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该铜箔公司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后来因为林某、陈某变更诉讼请求,经过该铜箔公司申请,龙岩中院解除其中1850万元部分的查封、冻结、扣押,并继续查封、冻结、扣押2150万元的财产。 该铜箔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众多,被采取保全措施后,公司正常营运受阻,高额成本更使企业雪上加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均未果。一审遂于2018年8月28日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在二审期间,一审承办法官仍不放弃调解希望,认为案件虽可以通过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但会让涉案公司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如企业停工停产则会损害大批劳动者利益,不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恰逢龙岩中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案件承办人利用案件上诉期间节点,继续为案结事了争取调解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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