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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修路反目成仇 人民调解定分止争

2019-01-18 13:08: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古人一份小小的家书,让“六尺巷”成为美谈。但是在泰宁县杉城镇,一对邻里因为道路修复问题矛盾丛生,不过在杉城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纠纷迎刃而解。

2017年7月份,由于黄某家进行危房改建后导致道路损毁,住在黄某家后面的叶某、肖某多次想要修复道路,但均被黄某家以道路占了他们的老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叶、肖两家与黄某家产生矛盾,摩擦不断。苦恼的叶某、肖某随后找到村委会、住建局等部门要求协调解决,但工作人员一到黄某家协调,黄某便以道路占用自家宅基地为由,撒泼“骂退”工作人员。

2018年11月下旬,杉城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后,事情有了转机。“叶某、肖某与黄某之间因为修复道路产生的纠纷由来已久,其间相关部门也进行过多次实地查看、协调处理均未化解。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几家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人员性格、处事态度等进行摸底,因地制宜地制定调解方案。”调解员廖细梅和邓毓莲有了初步打算。

2018年11月26日,廖细梅和邓毓莲第一次与黄某见面,差点吃了闭门羹。“你们来调解,是不是收了对方的好处?快走快走,我不接受!”黄某打心底里抵触。见识了黄某的“厉害”,也就理解了相关部门在这起阻拦修路事件中为何久决不下难以为功,廖细梅首先纠正了黄某的错误认识:“道路不修复,长期的邻里矛盾肯定影响生活,今天过来是帮你解决矛盾的,没有收对方的好处!如果叶某、肖某的要求不合法不合理,我们肯定也是站在您这边的!”一席话说得不卑不亢,听得黄某心服口服,赶忙把调解员请进了家里面。

廖细梅和邓毓莲坐在黄某家里,没有急着阐述整个事件涉及的法理情,而是有一茬没一茬地陪着黄某聊天,慢慢建立与当事人的感情。随着感情的加深,她们慢慢地把话题引导到修路这件事情上来。“我看你们一家也是很通情达理的人,您看,邻里之间互相给予通行方便在法律上也有规定,叫邻地通行权;而且这个消防通道也是必须留出来的,政策上也要求这样,于法于理这条路是要修复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远水解不了近渴’,把道路修好了,不但出行方便,邻里关系也和谐。万一有个突发事件,大家还可以互相照料……”调解员和黄某如朋友一般相处,慢慢让当事人放下内心的防御,并提出调解方案,让人信服。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黄某听完调解员的一席话嗫嚅地说,原来黄某家进行危房改造的时候,常被叶某、肖某举报违规搭盖,既拖延工程进度又耗费时间金钱 ;而为预留消防通道,黄某家往另一侧挖土方、做护坡花了一定的经费;修路事件以来,黄某家人常受到莫名骚扰,邻里积怨越来越深。

至此,调解员明白自己的观点打动了黄某,也意识到黄某开始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了,这个调解已经成功了一半。随后,调解员找叶某、肖某了解情况之后,既批评了他们不当的行为,也向他们讲述了邻里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叶某、肖某表示会正式向黄某一家人道歉。随后,叶某、肖某果然如约而行,提着礼品到黄某家拜访,几家人的关系慢慢修复。

近期,叶某、肖某及黄某在杉城镇人民调解室签订了调解协议,黄某同意叶、肖两家修路。“感谢调解员们忙前忙后为我们化解矛盾,现在路通了,我们出行更方便了,邻里关系也更加和谐了!”叶某、肖某感叹道。

(本报记者 黄丽青 三明长安网记者 林馨怡 通讯员 陈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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