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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检察院办理首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

2019-01-22 11:02: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2日讯  近日,将乐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首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为未成年被害人小美(化名)送去2.6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被害人家属为将乐县人民检察院送来“刚正不阿申正义 扶危济急好公仆”的锦旗,表达他们感激之情。

经查明,罪犯肖某对幼童小美实施猥亵,肖某无赔偿能力,无法给予被害人任何补偿。小美的奶奶和父亲因患癌症相继去世,家里负债累累,小美与爷爷相依为命,基本生活没有经济来源,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正常的学习生活。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走访未成年人家,核实情况后,立即告知未成年人近亲属可依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该院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发展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低,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更易受到不法侵害的特殊性,将把未成年人列为国家司法救助重点对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用司法正能量为未成年被害人带去特别的法律救济和精神抚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黄丽青 三明长安网记者 林馨怡 通讯员 罗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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