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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检察院加大监督力度推行“网格化+社区检察官”进驻村居

2019-01-22 13:23: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了解群众需求 推动关口前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2日讯  “社区检察官让我相信,假的真不了!”石狮市某村的村民洪某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日前,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官在与网格员共同进村入户走访中,发现了两条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村民洪某向检察官反映,其与高某、施某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高某和施某作为被执行人,为了减少支付执行案款,与吴某、蔡某串通,捏造高某、施某向吴某和蔡某借款不还的事实,并伪造了高额借条,后由吴某和蔡某分别向石狮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施某还款。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后,吴某和蔡某申请强制执行。如此一来,参与被执行财产分配的债权人人数增加,且份额较大,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社区检察官经调查核实后,查清了上述虚假诉讼行为,依法向石狮市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经再审,上述虚假诉讼行为得到了纠正,洪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这个案件充分说明了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广泛宣传,既增进了基层群众对该项工作的了解,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反映诉求,也拓展了检察机关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渠道。”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官表示。

“社区检察官”是指挂钩进驻到社区的检察官,石狮市人民检察院选派了69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佳的检察干警进驻全市127个村居(社区),担任社区检察官,以不定期巡回方式,加强与社区干部群众、社区民警、群众团体等的工作联系,了解所在社区治安状况以及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推动法律监督关口前移。

“我们开展社区工作,主要围绕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来开展,包括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及时掌握扫黑除恶、涉检信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动态;深入基层村居、社区,广泛摸排立案监督、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等案件线索等。”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官表示。

“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做好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路径。新的一年,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力,一方面,通过“传帮带”,促进网格员工作能力提升,由检察官从加强与网格员的沟通联络入手,引导网格员了解检察工作需求,提高案件线索捕捉敏感性,及时为检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主动做”,把服务群众做实做细。邀请网格联络员参与到具体案件处理中,如参与走访、调解、释法、帮教等,让群众走近检察工作,让检察工作深入民心。

自2018年4月份“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模式启动以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把网格化和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取得实效。如开展“网格化+民行检察”工作,从中发现虚假诉讼的线索2条;开展“网格化+生态检察”、“网格化+公益诉讼”、“网格化+检察宣告”等工作,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条,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开展释法说理25场次,开展检察宣告15次。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陈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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