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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交警利用“事故e处理”平台破获保险诈骗案

2019-01-23 15:32: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大数据“神器”显“神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3日讯  1月16日,福安市交警大队“事故e处理”平台智能识别、破获一起伪造交通事故保险诈骗案,抓获某汽车修理厂老板叶某。目前,叶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及罚款500元的处罚。

1月14日14时15分许,福安交警接到陈某春电话咨询称,收到一条自己发生交通事故的短信,怀疑其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或遇到诈骗,要求核查。福安交警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这条信息和一起因异常正在核查的交通事故快处案件重合,存在人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现场的可能,疑点重重。

民警顺藤摸瓜、巡线追踪,加紧对案件的调查,一起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现场以骗取保险理赔款的案件很快浮出水面。

经查,1月12日中午,福安市某汽车修理厂老板叶某接到客户电话称其车辆油漆损坏需要修理,于是叶某就到客户处将闽JEXX10号轿车开到其修理厂,故意碰刮到一部停在其厂里待修理油漆的闽JBHXX3号轿车上,形成两车相撞的损坏痕迹,之后将两车开往坂中兴达路,制造两车相撞的事故现场,并用其手机内存放的他人驾驶证信息做为当事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赔保险。随后,保险勘查人员到场受案定损理赔并向上级保险机构呈报审批。

13日,因报赔材料中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通过审核,叶某认为福安“事故e处理”平台是自助处理平台,民警不用到场,于是继续用虚假的信息在福安“事故e处理”平台,自助申请完成了交通事故快处责任认定。“事故e处理”平台在生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同时,接入“交管12123”平台运用公安部大数据平台自动同步的对认定书的信息进行智能核查、比对,并分别推送短信到被冒用信息的驾驶人黄某华、陈某春及车主徐某、黄某手机上,而驾驶人黄某华、陈某春因在福安鑫某汽车修理厂代办保险业务时,身份信息被修理厂的人留下,导致被冒用以骗取保险理赔款。

(陈晖 宋雄 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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