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解读
风劲帆满图新志 砥砺奋进正当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3日讯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检察职能经历了重大调整,检察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龙岩市检察院37个集体48名干警受省级以上表彰,9个基层院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吴旭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和漳平市检察院等先进典型。 6人获评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龙岩市检察院蔡敬文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 2018年,龙岩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1606件,其中,审查逮捕1672件2741人,审查起诉3697件5160人,出庭支持公诉3254件,监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621件,公益诉讼89件,以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形式监督1273件。 这是2019年1月9日,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辉在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中对这支检察队伍的高度总结,是2018年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取得的喜人成果,赢得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 1月11日上午,龙岩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7.25%赞成率,获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 做精做优做强检察品牌 做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2018年,为了做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龙岩市检察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批捕2289人,起诉4290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分别起诉295人、648人。第一时间介入“2018·12·25”事件调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及时批捕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严惩区域突出犯罪,起诉涉爆涉矿犯罪91人、涉麻制毒犯罪219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6人,助力长汀县全国毒品问题“重点关注地区”实现摘牌。龙岩市新罗区陈某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入选最高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在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整体转隶至监察委后,龙岩市检察院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件52人,决定逮捕39人、起诉 37人。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2018年,龙岩市检察院重拳惩治黑恶势力,依法及时批捕341人,起诉326人,监督立案5件,追加逮捕4人,追诉漏罪22人,向法院提出从严掌握黑恶罪犯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17件,均被采纳。落实“一案三查”,通过深挖细查,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线索54条,已从中立案18人,内有涉恶“保护伞”3人,发出检察建议 6 件。 不只保护生态环境,也守护发展环境。这就需要龙岩市检察院发挥司法职能来保障发展环境。助力“三大攻坚战”,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2条举措,推进生态检察领域延伸、措施融合、外联共治。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170人,挪用企业资金、职务侵占等危害企业发展犯罪376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24人,督促补植复绿1433亩。依法办理“老区红”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案1.5亿元特大案件。提前介入跨省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已批捕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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