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投资公司“羊皮”的“狼”
上杭县公安局侦破的以温某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均获有期徒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3日讯 2016年以来,上杭县的温某荣纠集、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形成以他为首,梁某斌为骨干成员,陈某、王某等15名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和其他恶势力团伙逞强争霸,该团伙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持械聚众斗殴; 为非法强索高利贷,在当地多次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 他们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群众恐惧、形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这起案件影响恶劣,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岩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涉黑案件,法院认定的案件有37起,涉及8个罪名……”上杭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徐卫清表示。 庭审现场 一起打架案牵出大内幕 大哥“老伯”笼络豢养大批“小弟” “县城北环路某粥铺有人打架,有人被打伤了。”2018年1月22日晚,上杭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发生一起打架案件。 根据现场调查走访,2018年1月23日,城关派出所通知被打人梁某斌、陈某到所里接受调查,俩人都声称是被罗某喜、赖某能等人殴打受伤。 然而,上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该案进行审查时发现他们打架的原因并不简单。结合相关案件及2016年以来的债务纠纷警情,民警初查发现梁某斌、陈某涉嫌寻衅滋事。 2018年1月27日傍晚,上杭警方以梁某斌作为该殴打案的被害人,电话通知梁某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警方发现他和温某荣有着密切的关系。 那么,温某荣是谁?经查,2016年底以来,温某荣以其先后以在上杭金山商业城开设的“洳商行”店铺和上杭县城区二环路开设的“洳投资”店铺为据点,高利放贷谋取大量非法利益,笼络、豢养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梁某斌、陈某、王某等人,逐步形成以温某荣为首,以梁某斌、王某、陈某等人为骨干成员,其余数十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温某荣要求组织成员平时不要乱跑,没事就在店里坐,梁某斌要求手下“小弟”没有他的允许不能在外惹事生非,尊重大哥温某荣,统一称呼大哥温某荣为“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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