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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执行法官的劝说!”

2019-01-25 10:21: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5日讯  “小李,这次多亏你劝我,让我还能拿到钱,好好过个年。”1月11日,申请执行人杨阿姨在接到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彬通知后来到法院领取到了执行款,她不停地向李彬道谢。

李彬笑答:“杨阿姨,这是你明智的选择呀!若是当初坚持住在张某的房子,不走法律途径维权,不配合法院执行,这个钱能不能拿到还真不好说。”杨阿姨不好意思地笑了,毕竟半年前她对法院工作人员充满敌意,不相信法院,只想凭着自己的行动争取一丝权益。

原来,杨阿姨的债务人是张某,在法院已经有数个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梅列法院的法官经调查,获悉张某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因张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需要拍卖该处房产。

2018年4月28日,梅列法院法官李彬因多次联系不上张某,故到实地查看房产情况,打算对该房产进行处置,但在该处未见到张某,却遇见居住在此的杨阿姨。因杨阿姨居住在待处置的房屋内,李彬与她沟通,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他欠我钱不还,我住他房子怎么了!”经过沟通,李彬才知晓,杨阿姨是张某的债权人,因张某无法履行债权,碰巧杨阿姨无住所,张某主动将该处房产免费交由杨阿姨居住。现在张某未还钱,杨阿姨说自己不会搬离该房屋,也不允许法院处置该房产,否则她的权益无法得以保障。

“作为房屋临时居住者,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您的权益要通过正当的手段去维护,不能阻挠法院执行工作,若坚持不搬离该房屋,法院将追究相应责任……”李彬给杨阿姨上了一堂“普法课”,同时要求杨阿姨在15天内搬离该房屋,杨阿姨这才在笔录上签字同意。

但第二天,杨阿姨又来到法院找李彬。“你昨天说的我都懂,可我今年60多岁了,以前生活还不错,张某是我的朋友,她资金紧张的时候,我看在姐妹情谊上不加犹豫就借钱给她了。但没想到后来我丈夫染上赌博的毛病,四处欠债,为了还债我们变卖房子,现在无家可归。”杨阿姨一边说,一边流下苦涩的泪水,她告诉李彬,自己没有退休金,只能靠在超市打点零工和在外地的女儿接济过日子,现在张某未还款,法院又不让居住,真得要走投无路了。

李彬不断开导杨阿姨:“您的情况我们了解了,但是我们必须处置张某的房产,建议您尽快到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在本院拍卖房产后能参与分配款项……”李彬告诉杨阿姨考虑其处境,只要她积极配合工作,法院可以考虑在房产拍卖成交前暂时让她继续居住在此。

杨阿姨听闻李彬的建议后,一方面立即到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在四处躲债的张某积极配合应诉,将诉讼时间缩短,以保障最快的时间进入执行程序;另一方面她积极配合法院评估、拍卖看房等工作,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12月份,该处房产已顺利拍卖出去。处置房产的款项全部到位后,按照债权比例,杨阿姨实现大部分的债权。拿到钱的杨阿姨一边不停地感谢着李彬,一边想着这个春节能够给外孙包一个大大的红包了。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潘阿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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