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害致家庭陷入困境 司法救助帮她渡过难关
林某钦因丈夫被害导致家庭陷入困境, 就在她束手无策时,平潭检察院伸出了援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9日讯 “我真的感谢你们检察官,我丈夫走了以后,我们家就没有收入了,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要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日前,在平潭检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家属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时,60多岁的林某钦拉着检察官冯燕的手激动地说。 2018年3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杨甲(化名)等人在平潭大练乡海域附近“炸鱼”,林某钦的丈夫李某驾驶木船在海上捡拾浮鱼时与杨甲等人发生争执,随后遭到杨甲驾驶船只撞击报复,导致李某死亡。目前平潭检察院已对涉案的两名被告人杨某云、杨乙(化名)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杨甲在逃。 李某突如其来的死亡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林某钦是一名家庭主妇,家中尚有80多岁的婆婆需要赡养,全家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丈夫李某出海打渔以贴补家用,原本生活就十分吃力。李某死亡后,家里没有了收入来源,经济状态雪上加霜。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杨甲仍然在逃,这条消息更是在林某钦一家本就脆弱的精神上给了一记重击。 案发后的半年多时间里,精神消沉的林某钦及其家属多次上访。面对情绪激动的林某钦一家,负责接访的检察官冯燕一方面及时告知案件的进展情况,让她们知道司法机关会为他们一家伸张正义,另一方面也对她们一家的处境感到十分担忧。 “我们看到林某钦一家现在的生活状况确实十分困难。”冯燕说,“当我握住她的手时,她的手非常冰凉。在这么大的年龄遭遇到这样的家庭变故,我真的很难受。” 冯燕不断安抚疏导来上访的林某钦一家悲愤焦急的情绪,同时把她们的遭遇向院领导汇报,希望能最大限度地给予她们一家帮助。在冯燕的努力下,林某钦向平潭检察院申请了司法救助,最终平潭检察院向她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 “虽然这5万元司法救助金对她们一家现在的状况来说是杯水车薪,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尽量地帮助她们一家渡过难关。” 冯燕说,“案件还没有了结,她们一家人的心结还在,我们也会继续跟进办案,还她们一个公道。” 逝者已逝,但司法有温度。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虽不能抹平林某钦一家内心的悲痛,却能够给予他们的生活些许继续下去的勇气。 事实上,像林某钦这样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属不是个例。在司法实践中,常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情形。这就需要办案部门对于此类案件多一些关注,给予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必要的帮助,这也是司法人文关怀的体现。 司法救助并不是单纯的发放救助金这么简单,其作为一项检察环节,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2018年上半年,平潭检察院就与区政法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救助程序、协作机制、救助范围、资金来源等,进一步保障了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顺利进行。 2018年以来,平潭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刑事检察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的内部配合,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有关情况,对确有需要的,建议他们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2件,共向平潭区政法办申请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司法救助金虽然不多,但可以说是他们的救急钱、救命钱。作为一个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是一方面,带着人文关怀去办案,少一些刻板,多一些温情,将心比心,多替他们着想,这样更能够赢得老百姓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冯燕说。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