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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再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

2019-01-30 11:26: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0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84家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位列其中,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三家法院之一。这也是自2008年以来长乐法院第二次获得此项国字号荣誉。

长期以来,长乐法院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据悉,自2008年首次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至今,长乐法院已连续5次获评“全省十佳法院”,4次荣立集体一等功,连续3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并被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漳港法庭)”“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