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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民生部门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2019-01-30 14:59: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敢监督  善作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0日讯   2016年以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57件,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8件,办理诉讼违法检察建议28件,办理行政督促履行职责案件41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办案中先后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1条,立案查处8人。2018年7月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院”……

这是2016年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民生部门认真履行民行检察职能,敢监督,善作为,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取得成效。

突出生态保护职能

构建“木兰溪”生态保护屏障

2016年3月,该院启动“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活动以来,积极开展生态巡回检察工作,把木兰溪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检察工作重点范畴,针对违法占用河道、非法洗砂、排污、破坏生态林占用先后发出检察建议17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件,均立案查处,其中涉及正科级干部1名。

2018年11月,该院在“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又相继发现了3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均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这是2018年,该院依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的职能定位,适时调整、升级了“关爱木兰溪”专项行动,开展了“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一个小例子。该院突出办理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紧盯环境污染、耕地资源、矿产资源、林地资源、流域整治、城市垃圾处理等破坏生态环境易发、多发环节,至目前,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份,移送犯罪线索3件。

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建章立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仙游县委书记就该项活动先后两次批示肯定。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

全力保障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和走访当地国土资源局等,发现国土资源局因怠于收缴或土地出让合同违法等原因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对症下药’,‘善用‘检察建议,’巧用‘督促起诉监督追回巨额国有资产。”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郑加辉介绍说。

2013年初,福建某集团有限公司在仙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占地200亩、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因地段、交通、教育优势,很受青睐,但截止2016底年仍欠缴土地出让金近2000万元。2017年,县检察院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该问题线索后,立即督促县国土局催缴该笔土地出让金,经过约项目业主后,引导县国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促成该项目业主于2017年3月间,分两次缴纳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共计1937.7万元。

2016年以来,该院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大土地出让金的清缴力度,督促国土局向未缴纳到位的开发商发出《催缴通知书》,约谈欠缴业主限期缴纳,督促县国土局催缴到位土地出让7亿5万元,追缴滞纳金4500万元。

同时,该院全面清查本县人民防空异地建设费欠缴情况,通过口头督促和书面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人防办收回11起欠缴人防费案件,案值共计700余万元。

“我们还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土地管理部门收缴土地闲置费61万。”该院员额检察官黄朝鹏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