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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9-02-12 12:58: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锦旗来自千里之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2日讯  日前,莆田市荔城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成功为申请人何某琼追回了拖欠四年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九万多元。结案后,何某琼还从四川寄来了写有“维护正义 严正执法”的锦旗,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由晋江法院全案委托给该院执行的交通肇事赔偿款案件。2013年7月,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许某峰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刮碰横穿公路的被害人何某琼,造成被害人受伤。交管大队认定被告人许某峰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何某琼承担次要责任。事故造成何某琼开放性颅脑损伤,致使何某琼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后经所鉴定其伤残程度为十级。

晋江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许某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其父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许某东、陈某兰赔偿何某琼经济损失92984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许某东、陈某兰系荔城区新度镇人,其财产所在地在荔城区管辖区域内,晋江法院于2014年8月将该案全案委托给荔城法院执行。

荔城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于2014年8月25日向被执行人执行通知书,敦促被执行人尽快还清欠款,并将被执行人许某东、陈某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经办的执行法官穷尽所有查控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许某东、陈某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而就在经办法官一筹莫展之际,来自四川的被害人、申请人何某琼于2018年12月10日带着婆婆、丈夫从千里之外赶到莆田,而且往该院信访接待室一坐就是一整天,这可急坏了经办法官。

当日值班的陈冰副院长耐心接待了远道而来的申请人,首先安抚他们的急躁情绪,同时认真向他们说明执行进展和相关法律规定,在知道他们旅途奔波、饥肠辘辘之后,自掏腰包为他们购买了午餐,申请人被陈冰的真诚打动,态度缓和了不少。

原来,何某琼因受伤后无法外出打工,其丈夫一人打工无法支撑家庭开支,导致家中尚大笔外债未还清,且年关将至,只希望能够尽快拿到执行款,安安心心地与家人过个好年。

了解情况后,陈冰召集执行局局长郑兆銮、执行庭庭长黄震以及经办法官林帅认真研究部署,针对被执行人许某东、陈某兰夫妇可能使用的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手段进行分析,决定利用被执行人返乡、休工之际,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作用,加强定点蹲守,摸清被执行人行踪和出行规律。

12月13日晚上8点多,经办法官林帅接到执行联络员电话,得知被执行人许某东、陈某兰外出务工已回到家中,郑兆銮、黄震立即组织出击,迅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将被执行人许某东、陈某兰拘留。

据被执行人交代,自2014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来,他们千方百计掩盖收入所得,甚至从不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而使用其女儿的银行卡。在拘留过程中,许某东知道其卡内的45000多元存款将要被法官发现,遂将银行卡内20000元转至其女儿名下另外一张银行卡中,企图逃避执行。

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许某东释法说理,阐明涉嫌拒执的法律后果,许某东表示原意将银行卡内45000多元余额归还给申请执行人,并表示其想尽快筹钱将剩余执行款还清。2018年12月26日,许某东将剩余欠款48779.8元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何某琼顺利拿到所有执行款。一起历时四年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么多年来,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真的感谢法官!”何某琼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黄美妹 韦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