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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执法质量“生命线”

2019-02-14 10:11: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石狮市公安局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4日讯  日前,在泉州市公安局召开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石狮市公安局荣获泉州市县级公安机关2018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优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优胜单位等荣誉。据悉,石狮市公安局2012年以来均荣获泉州市县级公安机关工作综合考评优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连续17年获全市县级公安机关优胜单位。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石狮市公安局局长刘南辉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建设,着力抓巩固、促深化、求实效,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凸显,是我省唯一一个连续五届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县级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是全国公安系统首个被记集体一等功的法制建制单位,2017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从源头上破除“顽疾”

为从源头上抓好执法质量,石狮市公安局努力的脚步从未停歇。该局创新设立了受立案监督管理中心,破解长期以来立案标准不一、不实的顽疾;推出辖区发案和打击破案相挂钩的考评机制,促使各辖区派出所既抓打击、多破案,抓基础、压发案,从而做到社会治安治理的标本兼治、良性循环;自主研发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中心和平台线上线下管理同步,涉案财物“不搬家”、处置权限“随案走”……

2018年8月,省委政法委在石狮市开展全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试点工作,石狮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部署积极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一中心、七分库”建设,积极探索二维码涉案财物管理模式,让每件涉案财物都有了“二代身份证”。

“平台与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对接,全流程智能衔接既减轻办案民警负担,又真正落实了检法机关对涉案财物的接收和处置职责,实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管理新模式。”石狮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建煌介绍说,该局创新非涉案财物规范管理新思路,率先在全省推出“物随邮走”定点速递模式,由专人按照“联系亲属接收、事先估价保值、集中定期快递、过程跟踪反馈、涉案人员确认”的工作流程,将涉案人员委托邮寄的随身财物直接邮寄给亲属,打通了在押人员“非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之路。

良性机制落地“开花”

不断完善的机制也要真正落地,才能“生根开花”。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将实行“两统一”机制列为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该局将刑事案件的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工作调整由法制大队承担,统一对接检察院、法院,办案民警只要将案件提交法制大队审核把关即可,剩余的移送工作就由法制大队完成,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办案民警减轻了负担;依托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常态化沟通,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撑;深化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建立法律专家库,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专家提前介入,随时研究,全程保障案件质量。

石狮市公安局建立了法制员绩效考评机制,将法制员的选拨、培训、使用、管理、奖惩、解除等全部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先后制定出台了专兼职法制员绩效考评办法、法制考评“好又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明确法制员履行“八大员”工作职责(即执法监督质检员、执法培训小教员、公共关系代言员、执法制度管理员、警民关系辅导员、警情研判参谋员、执法档案监督员、化解矛盾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