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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朋友替考驾照 触犯法律被处罚

2019-02-15 11:27: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5日讯  日前,因驾驶证被扣满12分,身在外地的尤溪男子张某,找朋友替考C1车型科目一考试,结果犯代替考试罪被尤溪法院判处罚金3000元。

张某因驾驶证被扣满12分,需要参加2018年7月10日由尤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的C1车型科目一考试,因张某在外地赶不回来参加考试,就联系其朋友林某(另案处理)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林某拿着张某的身份证代替张某参加C1车型科目一考试,并通过考试。

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考虑到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罚金3000元。

(张尚鸣 詹学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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