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上杭县蓝溪司法所调解一起房屋装修纠纷

2019-02-15 12:21: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几十年的交情,不能说散就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5日讯   “今年春节,我过得太舒心了!”日前,上杭县蓝溪镇村民刘某亮遇到蓝溪司法所工作人员时,热情地上前拜年聊天。而去年8月前,刘某亮还对司法调解工作十分陌生。

“几十年的交情,不能说散就散了。”2018年8月14日下午,在村民刘某亮家里,一场激烈的争执过后气氛顿时缓和下来,宣告一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默默旁听的刘某富(刘某亮的父亲)说出了这么一句暖心话。

房屋交给发小装修

工程延迟20多天完工

纠纷双方当事人刘某亮与刘某畅是同村发小。2017年9月份,刘某亮打算装修新房,想到一起长大的朋友刘某畅、刘某昌兄弟俩有这方面从业经验,便将活包给他们做。

双方口头约定:由刘某畅、刘某昌合作,负责房屋一至四层的装修,主要包含刷纸灰浆、贴瓷砖等工序,原则上按照125元/平方米(投影面积)的价格计算,四层投影合计517平方米,预算装修费用64625元。整个装修工程于2017年农历11月底前完工,验收合格后,刘某亮付清刘某昌装修报酬,但对刘某畅的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限未作出明确约定。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刘某畅、刘某昌接活之后,紧张的工作也开始了。可直到2017年农历12月20日才完成全部装修工程,这与之前口头约定相比迟了20多天。为啥工期会拖了这么多天?装修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

“装修过程中,我发现一些质量问题,如部分瓷砖缝不齐、上下不平整等,有些让他们返工了,有的找其他人重做,花去了不少精力。” 刘某亮发现施工问题后,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刘某畅则解释道:“装修的工序包括很多,我比较不擅长贴瓷砖,口头约定时已经向他提出来。”

合作过程不算愉快

剩余报酬成导火索

虽然双方合作得并不愉快,但房屋总算赶在2018年春节前装修完毕了。在装修过程中,刘某亮先后支付给刘某昌报酬共计2万元 ;按照之前口头约定,刘某亮在装修完工后又将2万元交到刘某畅手上,刘某畅考虑到刘某昌经济比较困难,就将属于刘某昌应得的装修报酬如数结清给付。而尾款,则由于口头协议未约定给予刘某畅的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限,成为纠纷的导火索。

对此,刘某亮解释说:“因为房屋装修完后赶上年关,我让他去年农历正月二十过后来结账,可他一直拖着没有来。”“我和他这么熟悉,心想也不着急要钱,也有等他来和我结账的意思。” 刘某畅也是这么想的,就这样剩余装修报酬一直悬而未决。

转眼,去年端午节后,刘某畅终于下定决心找到刘某亮,提出以估价72000元结算。刘某亮未当场表态,事后经过实地丈量计算出装修总价为69100元,除去已经支付的41500元(其中1500元为另请工人贴大门瓷砖的酬劳),仍需支付27600元。将近3000元的差距对于交往甚好的双方来说不算大,但见刘某畅情绪激动、言语过激,刘某亮便提出应当扣除返工所花费用,使得原本简单的纠纷一度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