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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的一场纠纷

2019-02-15 12:31: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5日讯  “新年好!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一家人团聚,过了个好年。新的一年,祝愿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这个春节,尤溪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们收到了来自蔡某的拜年短信。看着简短的信息,检察官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8年4月30日晚,蔡某与朋友蔡某等同村人在洋中镇一饭店吃饭,俩人在酒桌上因敬酒问题引发争吵,蔡某一气之下拿起桌上的红酒瓶朝蔡某砸去,蔡某避闪不及,造成鼻梁骨折。2018年6月11日,尤溪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鉴定书:蔡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同年7月20日被尤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尤溪县看守所。

尤溪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按例入看守所谈话。模样老实、说话和气却涉嫌故意伤害的蔡某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我喝了酒,和朋友吵了起来,拿酒瓶砸了他。看到朋友受伤后,我这才惊醒,连忙送他去医院救治。我真是后悔啊!”蔡某说,送蔡某至医院救治时他垫付5000元医药费,事后主动寻求对方的谅解,受害方也愿意和解,只是因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没办法一次性赔偿到位,双方达不成和解。

蔡某悔恨的眼神触动了检察官们的职业敏感性,认为该案具有羁押必要性审查可能性。检察官随后联系了蔡某的家人和受害人,受害人蔡某有和解的想法,只是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有差距。而蔡某的妻子郜某,操着一口外地口音对检察官说:“因为婆婆患了癌症,治疗花了不少钱。家中还有3个小孩需要照顾,最大的才10岁。丈夫是一家的顶梁柱……”谈到伤心处,郜某哽咽了起来。

让检察官动容的是,在蔡某被关看守所的这段时间内,郜某用自己瘦小的身躯支撑着这个家,还尽己所能筹集到了1.8万元和解金。检察官们下定决心,要尽力促成和解,挽救一个家庭。为保证能够顺利达成和解,检察官们多方了解了蔡某的亲戚、朋友的情况,得知蔡某的好朋友老蔡经济条件比较好,人又热心,就多次和其沟通,细说蔡某家庭的不幸,让他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得到了老蔡的肯定回应。

2018年8月8日,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和洋中派出所民警共同组织调解。通过检察官和民警的释理说法,被害人蔡某收到郜某筹集到的1.8万元和解金加上老蔡及时垫付的2000元后,终于当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检察官随即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同年8月21日,尤溪县公安局依法对蔡某由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

看到归来的丈夫,郜某的眼里闪着泪光,对检察官再三地说着感激的话:“谢谢你们救了我丈夫,救了我家。”

(本报记者 黄丽青 实习生 林馨怡 通讯员 郑世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