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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法院宣判全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19-02-19 10:15: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恶意攻击网站  换来牢狱之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9日讯  胡某接受委托对3个网站实施流量攻击,致使合法用户无法访问网站,实现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日前,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一审判处胡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据悉,这是厦门首例宣判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

22岁的胡某来自河南省,没有固定职业,但对网络知识很感兴趣,平时也学习和掌握了一些网络技能。2018年8月,胡某在QQ上认识李某(另案处理)并受委托,在其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的暂住处分别于3日内利用网络攻击平台对位于江苏省的3个网站实施流量攻击。胡某在互联网攻击平台注册、登陆、缴费后,输入要攻击网站的域名,平台对其输入的网站域名发起大流量服务请求,让网站服务器缓冲区满,不接受新的请求,使得合法用户无法访问网站,实现了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攻击实施之后,胡某收取了委托人支付的报酬5000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胡某暂住处查获胡某及电脑等作案工具。到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胡某如实供述,犯罪情节较轻,综合全案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