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受助反讹人 被诉反赔钱

2019-02-20 09:59: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0日讯  林某看到他人跌倒在地,好心伸手帮忙却反被讹诈,气愤不已的林某起诉至闽侯县法院讨说法。日前,在法官调解下,当事双方最终达到调解协议。

2018年6月30日20时许,林某骑电动车从闽侯上街往仓山方向行驶,途经橘园洲大桥路段时,见陈某跌倒在地却无人伸以援手,就好心将陈某送至附近的医院治疗,并帮忙垫付760元医疗费。陈某伤情轻微,治疗后,林某还将陈某送回上街,途中也未向陈某索要代垫的医疗费。不料第二天,陈某及其父亲向上街交警大队报案,称林某撞了陈某。经司法鉴定,结论是未见双方当事人车辆碰撞接触痕迹情况。交警部门也作出事故认定,林某不存在撞陈某情况。

本以为自己做的是一件好事,却被对方倒打一耙。愤怒的林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及其父亲返还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及其父亲当庭向林某道歉,并赔偿林某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张海风 黄巧夷)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