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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信息弄虚作假 女子被罚款3000元

2019-02-20 10:39: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0日讯  日前,方某因妨害民事诉讼被闽侯法院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司法惩戒。

闽侯法院在审理原告方某与被告林某华、方某新抚养纠纷一案中,方某请求确认方某芝与方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并确认方某对方某芝的抚养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方某与被告方某新是兄妹关系,方某新与林某华为夫妻关系。2011年2月期间,方某借用林某华的身份证件入院在生育一女孩,且出生医学证上的父母姓名直接以方某新、林某华的名字登记,并取名方某芝。之后,将方某芝以方某新、林某华的女儿落户。由于方某弄虚作假造成出生医学证明有误,从而造成户籍登记错误,方某上述行为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对此,法院依法决定对方某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司法惩戒。

(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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