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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拒捕放火烧民房 “醉酒男”难逃法网

2019-02-20 10:40: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0日讯  醉酒男子与他人产生纠纷,民警到场后,该男子为拒捕竟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并点燃厝中的木材、干稻草等易燃物威胁。近日,闽清法院依法审结这起案件,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8年8月26日0时许,醉酒男子钱某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纠纷,在公安民警到场处置过程中,钱某为拒捕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之后,为阻止民警追捕,钱某在厝中左侧二楼过道上,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一根干竹条,并用燃烧的干竹条点燃二楼过道上的木柴,随后又到厝中左侧二楼三厢房内用打火机点燃房间内的干稻草。终于,民警在三厢房内的房间里将钱某制服。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在明知厝中内有人居住的情况下,为逃避追捕在厝中内实施放火焚烧干柴及干稻草,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钱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判决被告人钱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黄勤鑫、陈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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