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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打烊 为民暖人心

2019-02-26 09:08: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6日讯   “如果不是法院执行局干警们的辛苦付出,我也不可能在年前拿到赔偿款……”提起宁化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黄某琴难得露出了微笑。

命运曾让这个家庭饱受摧残。原来,黄某琴的丈夫凌某华之前受刘某进雇请,在宁化县曹坊镇为范某文在建房屋从事模板劳务作业,然而施工中,凌某华不慎从三楼摔下死亡,留下年迈的父母及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该案经宁化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凌某华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应自行承担其损失30%的责任;刘某进作为雇主,未提供安全生产、施工环境,造成本案事故发生应酌定承担60%的责任,扣除刘某进先行支付的200360元,还需赔偿凌某华死亡造成的损失126260.5元;范某文在自建农村住宅时,将钉模板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刘某进,存在选任失误,应酌定承担10%的责任,即赔偿54436.75元。此外,刘某进应赔偿黄某琴等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17000元;范某文应赔偿黄某琴等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进未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7月5日,黄某琴一家老小无奈向宁化法院申请执行。但刘某进常年外出不归,躲避执行,其名下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我丈夫死亡的赔偿款什么时候才能执行到位呀?”年前,黄某琴再次联系法官,焦急地问道。“放心吧,过年我们也不休息,肯定会想办法把你们的执行款要回来,让你们过个踏实年。”宁化法院执行干警听闻黄某琴等人心里的苦,安慰道。

“这个案件申请人一家确实特别困难,心理又遭受较大打击,大家年前不能松懈,多想办法,一定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早点拿到执行款,购买年货,过个好年。” 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再次强调。

2019年2月2日,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刘某进已经回家过年,宁化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做出部署,迅速出击,对被执行人刘某进进行拘传。拘传到院后,被执行人刘某进表示已经赔偿二十余万元,无履行能力,只能先向亲朋好友筹款履行2万元,余款每月履行200元,双方未能达成执行和解。由于刘某进未主动履行义务且未主动报告财产,宁化法院决定对刘某进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送永安市拘留所收拘。2月3日,宁化法院执行干警通知刘某进的儿子儿媳妇到法院做工作,希望他们能够为父亲承担赔偿款项,争取回家过年。由于双方分歧过大,仍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当晚,执行干警赴永安市拘留所再次做刘某进的工作,成功打开突破口。

2月4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刘某进同意将其他建设工程款13000元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作为赔偿款,刘某进的儿子刘某斌当场支付现金1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作为赔偿款,本案执行完毕结案,法院立即解除对刘某进的拘留措施。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得以安心回家过年。

拿到执行款的黄某琴等人,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执行干警,大年三十拿到赔偿款,我们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谢谢你们!”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许志和 王飞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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