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一条特殊的拜年短信

2019-03-08 11:40: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8日讯  “除旧迎新,在这新的一年里,大松携家人恭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合家欢乐,猪年大吉!”2月5日大年初一,平潭检察院检察官杨希收到了一条特殊的新春祝福短信,这是一条来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松(化名)父亲的短信。虽是一条再简单不过的短信,对杨希来说,却有着特殊的意义。近日,记者来到平潭检察院体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得知了这样一件事。

2018年暑假,14岁还在上初二的小松跟着一群小伙伴在公园玩耍。同行的小宇因为没钱上网,看到一个学生经过,觉得可以抢他的手机换点钱花。小宇示意小松和另外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抢手机。小松带着好奇心加入,却不知这个决定最终让他悔青了肠子。

一群小伙伴跟着那个学生来到巷子里,把对方围住逼到墙角。小宇用力一推,把对方推到墙边,拿出拳头晃了晃,凶狠地说:“不想吃苦头,就把手机交出来!”那个学生一看小宇人多势众,还被对方用力按着肩膀,不敢反抗,不情愿地把手机交给了小宇。

这一次抢手机的成功,让几个小伙伴的内心都发生了变化。小松觉得这一切发生得很快,一部手机来得也很容易。小松和另一个小伙伴小斌一起准备再抢一次,不过这次他没有使用暴力,而是直接抢夺……这年9月开学没几天,小松和小斌就因涉嫌抢劫罪被抓获,之后被刑事拘留在平潭县看守所。

案件移送到平潭检察院后,负责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杨希认为,小松和小斌的行为涉嫌构成抢劫罪,另一起是抢夺,因俩人均不满16周岁,对抢夺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刚开学就被送进看守所,如果批准逮捕,小松和小斌将被羁押更长的时间,很有可能错失中考机会。杨希告诉记者,当下她深感责任重大,这样的案件对两个少年来说都是一次人生的重大转折,虽然小松和小斌对抢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却有着再犯的危险,这也是审查逮捕的一个考虑因素。

审查逮捕仅有7天时间,而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生来说,多羁押一天就少学一天知识,就可能偏离原本的人生轨道更远一步。受理案件后,杨希第一时间提审了小松和小斌,同时对两个孩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马上启动了社会调查,到两个孩子的学校和家里进行走访。

经过走访,杨希了解到小松和小斌在校表现良好,和同学都和睦相处,虽然学习成绩处在中等,但并没有逃课情况,学习态度也比较好。两个孩子的父母面对孩子的错误也深感懊悔——花在孩子身上的时间精力不足,没想到孩子误入歧途。

经过社会调查、评估了监护措施和帮教条件后,平潭检察院依法对小松和小斌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后的小松、小斌又回到了学校继续学习。孩子的父母对检察官连声致谢。

两个孩子近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如何?对自己的行为认识有变化吗?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后,杨希心里还一直牵挂着两个孩子的近况。她通过电话与两个孩子的父母、老师通话,为两个孩子建立了帮教档案。春节前,杨希和同事一起到小松、小斌家里,给孩子带去了新春祝福。检察官向两个孩子及其父母普及抢劫罪的法律知识,帮助孩子树立改正错误的决心和积极学习的信心。

“虽然孩子不善言辞,但在聊天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变化,而且家庭氛围也融洽了许多,这是最令我欣喜的。”杨希说,涉罪的孩子能得到重新追寻梦想的机会,踏上新的人生旅途,这是所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的愿望!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