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站要求停车被拒 醉酒男子竟拉拽司机
厦门一男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批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13日讯 正月初一晚上,厦门翔安一男子郭某酒后坐公交车坐过站,司机拒绝停车后,竟然去拉拽司机的手臂。幸好司机紧急刹车,未造成人员伤亡。日前,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对外通报了该起案件,记者了解到,翔安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郭某批准逮捕。 事发当晚,760路公交车行驶到马巷市场站上下客后,车上还有20多名乘客,司机李师傅继续往马巷公交枢纽站开。 开出站没多久,一名男子说他要下车,被李师傅拒绝了。男子仍要求下车,李师傅没有理会他,没想到,男子竟突然用力将他的右手架起来,要将他整个人拉起来。李师傅说,他身体顿时失去平衡,公交车车身打偏。 幸好,车辆速度不快,且李师傅反应迅速,赶紧用单手稳住公交车,然后急踩刹车,并将手刹刹住同时将公交车熄火。李师傅报警,很快民警就赶到并将男子带走了。 经审讯,男子姓郭,翔安人,他不承认自己抢夺方向盘,只承认拉了李师傅的手臂,但力气不大,只是为了让李师傅给他开门。他交代,当天晚上喝了一瓶葡萄酒,有点醉了。 尽管郭某不承认抢方向盘,但民警从车上多名乘客的口述和路面监控证实,郭某用手拉拽司机手臂,并造成“车子向左轻微偏离”。 翔安检察院认为,本案案发时间为晚上8时许,通过监控视频可见案发路段仍有较多往来车辆及行人,犯罪嫌疑人以及相关证人均证实车上乘客达 10 人以上。犯罪嫌疑人郭某拉拽司机不放手、使得司机的身体倾斜,该行为极有可能使公交车方向打偏或发生碰撞,危害车上乘客或路上行人等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且犯罪嫌疑人郭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对自己的行为不能自控,如果不是司机反应及时,极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能以是否已经造成后果来评判是否具有危险性。郭某的行为已危害到公共安全,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加之其曾经故意犯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徐鲁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