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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保障台胞台企 “18条意见”助力建设第一家园

2019-03-14 09:53:34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14日讯

安居乐业,环境这边独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14日讯  “报告把福建检察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18条意见’列入其中,作为来自福建的代表委员,我们深感自豪。”

“这是对福建检察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以司法服务对台工作大局的充分肯定”“这对进一步做好涉台检察工作、助力台胞台企在闽发展,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3月12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福建省人大法工委主任李明蓉,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中国(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黄茂兴;全国人大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陆銮眉,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18条意见”引发了热议。

这份2018年6月出台由最高检指导福建省检察院制定的《意见》,从打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到平等适用法律;从公正文明司法到高效法律服务等方面,对台胞台企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两岸一家亲。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10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营造台胞台企放心投资、安心发展的软环境,为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贡献检察力量,让台胞台企有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幸福感、更强的安全感。”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表示。

安定的社会环境——发案降下去,信心提上来

台商故事:台商黄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涉台检察室受理后对该案公开审查,邀请台商检察联络员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检方综合黄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对其作从宽处理,他所在企业的生产活动并未受到影响。让台商了解两岸法律差异,增强守法意识,检方还邀请台企代表旁听相关案件的庭审,以案警示进行普法宣传,达到了以典型个案警示一类案事件的作用。2018年厦门市海沧区涉台危险驾驶案发案率较2017年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

观察感言:“厦门是让台湾人觉得最亲切、最安全的城市。”这一点,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吴家莹感受尤深。在他看来,检察机关为支持台胞发展、保护台胞权益、关心台胞生活,做了很多工作、费了很多心思,增强了台商台企对投资环境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李明蓉委员点评:厦门有12万常住台胞。海沧区检察院涉台检察室集中办理全市涉台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运行模式,与市反诈骗中心建立联络机制,联手打击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肆虐和蔓延;联合厦门台协等机构开展防治酒驾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降低酒驾犯罪率,以专业化办案达到最佳办案效果,既有力打击侵犯台胞台企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安定,生活生产才能静心安心,这是安居乐业最好的法治“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