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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检察院首次建议法院适用从业禁止令获采纳

2019-03-18 11:23: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18日讯   被告人林某某在开网约车载客途中,以算命为借口,对未成年女乘客实施猥亵。近期,漳浦县检察院在对被告人林某某提起公诉的同时,建议审判机关予以从业禁止处罚的意见获采纳。

被告人林某某在通过网约车调度平台搭载一名未成年女乘客时,途中强行对其进行猥亵,事后该乘客立即报案。该院未检部门对该案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向漳浦县人民法院提出并处从业禁止处罚的建议。漳浦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发出从业禁止令:林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不得从事交通营运工作。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漳浦县检察院一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坚决予以严惩,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和震慑作用,并在办案中首次适用从业禁止处罚的量刑建议,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特定行业之外,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李伟强  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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