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检察院以“案件化办理机制”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量
2019-03-21 12:45: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21日讯 近日,泉州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规定(试行)》,以“案件化办理机制”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量。 据悉,该规定明确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的范围,在履行侦查监督、公诉、业务管理职能中,对依职权应当或可以制发检察建议的,以案件化方式进行办理,检察建议作为独立案件,实行一案一号,依照受理立案、调查核实等流程办理。 同时,该规定突出检察建议对内管理和对外监督刚性,对内明确检察建议办理的时间,及延长办理审批程序。对外要求及时了解和跟踪被建议单位的采纳、落实情况,采取“谁承办、谁发出、谁跟踪”的原则,及时通过电话联络、实地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对无正当理由不采纳的,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抄送本级人大、纪委监委部门。此外,南安市检察院注重检察建议线索流转,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检察建议,通过业务管理部门将线索流转至相关部门办理,防止线索流失。 据了解,该规定实施以来,南安市检察院已采用案件化方式办理检察建议2件,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线索1条,成功流转至民行部门办理。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林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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