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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城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获好评

2019-04-02 10:14: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日讯  “您好,请问我与同乡老范签订借款协议,他逾期不还,可否用其房产抵债抵偿借款?”“《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建议您通过人民调解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这是日前柘荣县村民薛阿姨与城郊司法所干部间的对话,薛阿姨的困惑得以及时解决,得益于城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成立。

城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统筹整合辖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该平台采取“3+N”模式运作。“3”即是履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N”则是同时引入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便民法律服务,可为百姓提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重点打造1-2个村的公共法律平台。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作用,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统一规范标志标示和工作接待制度、流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运用更加“接地气”的服务方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陈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