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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依法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04-02 11:07: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用好“快、准、正”三字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日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认罪认罚,不仅可以获得从宽处理,也能极大节约司法资源。

作为首批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基层检察机关,2016年12月,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通过区委政法委牵头,会同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制订了《厦门市湖里区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实施细则(试行)》,以制度化的规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各机关的办理程序以及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以具体明确。2018年,湖里区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586件640人,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47.33%。

检察官与法官就认罪认罚案件精准量刑进行沟通

诉讼效率之“快”

“快”是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一大特点。数据显示,此类案件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宣告,时间比原来缩短一半。办案提速,让正义来得更快些,湖里区检察院从三方面下工夫,提高效率——

开通“快捷通道”,通过在档案袋标识速裁标志、电子文书送达等,加快审查起诉与法院审理环节的衔接;明确审前社会调查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即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以便及时为审判时是否判处非监禁刑提供参考;推行速裁案件“值班公诉人”集中开庭,提高出庭效率。对于适用简易或者普通程序的其他认罪认罚案件,简化讯问及举证、质证环节,实现庭审过程全面提速。

检察官出席21人危险驾驶案件速裁庭

量刑建议之“准”

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是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必经环节。2016年12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湖里区检察院把量刑建议精准化作为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寻求精准量刑新突破,提升了精准量刑的水平和成效。

实践中,湖里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针对试点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每两月开展一次专题讨论会,邀请法院刑庭庭长、律师等实务专家深入探讨和交流,精准量刑、规范量刑,以提高检察官量刑建议能力和水平。通过对统一应用系统内危险驾驶案件判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制定《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危险驾驶案件的不起诉条件、量刑要素评估、罚金刑、执行方式等进行规定。对于部分案件,针对庭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其他影响量刑情节的情况(如赔偿等),由公诉人预设不同方案,在制作具结书时明确告诉犯罪嫌疑人若出现赔偿等其他量刑情节,则可能会相应调整量刑建议至何种幅度,从而确保量刑建议具备一定的灵活度、更容易被犯罪嫌疑人接受。

2018年,湖里区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640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29人,占认罪认罚案件总人数的67.03%;提出相对明确量刑幅度的211人,占比32.97%。法院采纳率9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