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2019年第6号:2019年我省继续贯彻落实系列减税降费措施

2019-04-11 10:34: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降低增值税税率 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

林君希(省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处副处长)

发布人:

黄剑青(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邱大南(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内 容:向大家通报2019年我省减税降费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省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处副处长林君希提示: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与企业共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减税降费是省财政厅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进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乘数效应”。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10日,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此轮减税降费政策突出实质性与普惠性,制造业、小微企业成为重要受益对象。

4月1日起,增值税新政策正式实施,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将从增值税税率水平降低、进项税抵扣范围扩大、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方面带来利好变化。

发布会现场

从具体减税政策来看,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方面: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方面: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方面,对降低税率水平后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退还,增加企业现金流。

从减税受益对象来看,小微企业受益方面,今年年初,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已经落地,共涉及8个税种2项附加。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两个主体税种:在增值税方面,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免税销售额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在所得税方面,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引入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1月31日,根据中央授权,我省明确在2019-2021年三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税两费”,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调整后,享受优惠的企业达到了纳税企业总数的96%以上。同时,制造业、服务业等几乎所有行业都享受到减税红利。

降低或减免相关收费方面:从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继续停征工业企业、物流企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目前我省已实现省定项目的“涉企零收费”。

(记者 魏青 谢梦远/文 张炎妍/图)